(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加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负责有异议问题和考生投诉问题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疫情防控小组,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分方向成立考试小组,原则上每个小组不少于5 人,成员由办事公道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教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科方向的考试工作。考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020年潍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