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考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考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考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后,在学校网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10 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潍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