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于11月14日(星期六)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学生服务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打包以“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助学金汇总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6、附件7、附件8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附件8
联系人:古丽 电话:027-81652358 电子邮箱:@***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要求:申请人填写,手写签名,其余内容打印;正反打印1页纸,只需纸质版。如家庭属于学生生源地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在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手写注明“XX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字样;“学院推荐意见栏”加盖学院公章。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0年)》(附件3)
要求:按表格内注明的填写要求汇总数据,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发给古丽老师。
3、国家励志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附件4)
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按照格式要求排版,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交资助中心汇总。
(二)国家助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
要求:申请人填写,手写签名,其余内容打印;正反打印1页纸,只需纸质版,后面附上贫困生材料复印件。如家庭属于学生生源地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在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手写注明“XX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字样;“学校审核意见栏”注明申请等次,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资助中心,一份学院留存)
2、《湖北省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6)
要求:按表格内注明的填写要求汇总数据,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以文本格式填写完整发给古丽老师。
(三)《建档立卡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表》(附件7)
要求:每个学院按照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统一下发的“中央下发建档立卡名单”和自采集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不在中央下发名单中,但手上有建档立卡家庭证明的学生)原则上优先评选国家助学金,如有未评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请填写附件7,如实填写未资助原因。
(四)奖助学金发放形式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发放,为便于发放,所有学生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卡号(附件7)。电子版以文本格式填写完整发给古丽老师,纸质版需要学生和素导签字再上交。
2020年武昌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附件4)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