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后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三)同等条件,一志愿优先。依据招生方向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
报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组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
2020年太原师范学院数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