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学习刻苦努力,生活俭朴的学生。
1.全体在校生,并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以班为单位评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三类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指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除特殊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外,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3.经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困难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目前正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6.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奋学习,感恩祖国、社会;
7.学习刻苦努力,按时参加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作业,考试不违规,积极上进,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8.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或不良消费习惯;
9.不同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本学年内获得社会类助学金的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二)评审程序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A4纸打印一份),在申请中应写明申请的理由,个人在表现,申请的档次等。并上交相关佐证材料;
2.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辅导员担任评议小组组长,对班级评议工作负责,评议小组成员由班级干部代表和班级群众代表组成,班级群众代表由班主任、辅导员按宿舍随机抽取,人数不少于6人,评议小组成员不能是助学金申请人,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当时确定,不能提前确定;
3.小组评议。在班主任、辅导员的组织下,评议小组成员要认真查阅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听取申请人的说明,结合申请人现实中的表现,讨论拟定推荐名单及档次;
4.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带领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认真评议,在规定时间内对提交申请者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核实,在此基础上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及拟资助档次。拟推荐候选人下载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班长辅导员签字;
5.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
2020年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