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原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同一批次复试考生按专业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不占各专业招生计划,只占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与其他考生分开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外语成绩、思政成绩。
(三)录取工作
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人文学院
2020年5月10日
2020年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