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及我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则:
学术型研究生按照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3 个一级学科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型研究生作曲方向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专业型研究生其他方向按照音乐、戏剧2 个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3)×50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学术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如果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和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以复试总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
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如果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主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以初试总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
①作品分析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作曲(占复试总成绩的 45%) + 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52%)+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3%)。
②和声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复调(占复试总成绩的45%) + 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52%)+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3%)。
③音乐翻译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基础乐理(占复试总成绩的 47%) +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 50%)+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3%)。
(占复试总成绩的 47%)+ 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 50%)+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3%)。
⑤音乐心理学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作品分析(占复试总成绩的 45%)+ 提交论文并答辩(占复试总成绩的 52%)+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3%)。
⑥戏剧影视表演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专业主科(占复试总成绩的 97%)+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3%)。
⑦学术型研究生其他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作品分析(占复试总成绩的 47%)+ 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 50%)+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3%)。
①作曲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占复试总成绩的 45%) + 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53%)+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2%)。
②视唱练耳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听写(占复试总成绩的 49%) + 视唱(占复试总成绩的 49%)+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2%)
③音乐教育各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专业主科(占复试总成绩的 90%) + 音乐教育学或音乐心理学(占复试总成绩的 8%)+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2%)。
④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专业主科(占复试总成绩的 98%) + 外语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 2%)。
复试总成绩为 300 分,不及格者(即不足 180 分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即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不足 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020年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