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2)学院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2020年天津音乐学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