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制器材采用智能手机,室内光线充足,正面受光,素色背景。
2. 录制时采用一个长镜头全景定点录制,保持镜头稳定,清晰展现考生全貌,不间断录制,一次完成。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 视频中只能出现考生一人的形象,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4. 视频格式为Mp4 或Mov,分辨率1080P,所有曲目(包含舞蹈)一次性不间断录制成一个视频文件,总时长不超过1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600M。
5. 考生在录制视频文件前,手持准考证,正面免冠近景录制清晰图像5秒(不计入考试时间),然后自报姓名、报考年级、专业、演奏曲目,(例:我叫**,报考**年级**专业,我演奏的曲目是1,2,3….)。舞蹈专业还需自报身高、体重。
6. 考生在视频提交的规定时间内仅可上传一次视频,使用Windows Media Player 播放器查看视频是否可以正常播放后再进行上传。
7. 视频文件以“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报考年级”命名(例 张**初一),上传报名系统。上传视频文件的同时上传“考生诚信承诺书”扫描件的清晰图片,具体上传时间详见准考证。
8.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2020年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专业视频录制及报送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