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611室)申报;
(二)根据下达的名额,党委研工部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结合农村困难家庭学生的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等具体要求,组织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同等条件下对来自灾区的农村学生优先考虑);
(三)为扩大受资助人数,凡接受过其它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项基金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四)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11月6日下午17:00前将《天津农商银行“兴农助教”专项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研究生院6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b@***.cn。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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