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丢失,应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上传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
特别提醒:
1.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后期影响考试、录取的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报考点需进行审核,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考生需重传材料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确保报考点能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结果。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2020年天津医科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代码39)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