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考生对招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招录阶段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2-8333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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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缴费说明.pdf
天津医科大学
2020年7月7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天津医科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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