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国家体育总局统测成绩和学校运动队分项建设急需程度等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依据项目顺序原则“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混合泳”。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及按照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录取中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A类:文化课单考,按政策要求拟招0-2人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一级),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游泳项目统测考试且成绩突出者,经学校认定后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通过后予以录取。考试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B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按政策要求拟招0-3人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二级),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游泳项目统测考试且成绩优秀者,经学校认定后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时予以录取。
C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政策要求拟招0-7人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二级),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游泳项目统测考试且成绩良好者,经学校认定后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时予以录取。
(三)实行高考录取改革,取消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市,及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如考生所在省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五)合格考生必须签订《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等活动的义务和责任,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我校拒绝录取。
(七)学校将依据政策要求,将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条件的考生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八)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条件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入学要求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九)文化课考试
1.享受A类优惠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 APP 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 1日至10 日。考试时间为 2020年4月18日至19日。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
2.享受B类及C类优惠政策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天津医科大学。
(十)拟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择优录取。
2020年天津医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游泳录取原则、办法及相关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