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户籍的学生不迁户口;天津市农业户口学生如需办理非农业户口,入学时将录取通知书交到学院保卫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学生本人到户籍所属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
2.外省学生户口自愿迁移。转迁户口者,户口迁移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学生姓名必须以户口姓名为准。落户学生必须不满23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转迁户口日期为新生入学至2020年11月15日。
提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2013〕40号文件要求,凡在本市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或入学时户籍未由原户籍地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准予在津落户。凡在入学时户籍由原户籍地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后在津仍未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回该毕业生原户籍地落户。具体详细内容请登录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0年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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