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各招生学院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复试办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实施。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
本简章终解释权归属天津商业大学。
答案来源于: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