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区内“人户统一”学生
1.名词解释: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⑴学生户籍在本区内,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⑵户籍的户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⑶在本区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⑷户口簿地址与固定居所的地址一致。
2.入学办法:在固定居所的地址对应片区学校报名,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等)、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外省回津小升初学生无法打印《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需要提供学生全国系统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4.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工作安排”进行登记审验。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学生
1.名词解释: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⑴学生户籍在本区内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⑵户籍的户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⑶在本区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⑷户口簿地址与固定居所的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或学校)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实际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户籍地址以外其他自有产权固定居所入学的,由该居所对应镇街(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如果非户籍地址的合法固定居所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外省回津小升初学生无法打印《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需要提供学生全国系统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4.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办理。
(三)武清小学毕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入学办法:以居住证标注的实际住址作为依据。在镇街所属学校片区的,由各镇街教育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置在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在教育局直属初中片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2.所需材料: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如居住证持有人与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要提供出生证等其他证明抚养关系的相关材料。)
3.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办理。镇街所属片区学生,7月2日至4日,根据学校安排直接到学校进行线下审验登记。教育局直属初中片区学生,于6月28日至6月30日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在居住证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校进行线上登记,教育局统筹安置后,安置学校通知家长到学校进行线下审验。(线上报名不会操作或由于各种特殊原因未进行线上报名的学生,可按照学校安排直接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四)拆迁户子女
1.名词解释:必须具备武清户籍,并且户籍所在房产正处于拆迁状态。
2.入学办法:
(1)在武清区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自有产权住房所属片区学校预约线下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2)已经落实并入住还迁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政府城建办提供的证明材料可在还迁房所属片区学校预约线下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3)未落实还迁房且在武清区内没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先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学校)安置入学,确有实际困难的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统一登记协调解决。三、咨询电话(请在6月8日以后拨打)(一)武清区民办初中咨询电话
2020年天津市武清区初中招生报名公办学校入学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