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教育
(1)具有本市户籍,听障残疾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2)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聋童。不足6周岁聋童不在招生范围。适龄聋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3)从未接受听力语言康复教育的聋童,建议在聋校学前部接受为期一年的听力语言康复教育。
(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聋童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5)华侨、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失聪子女在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聋生,根据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7)按时为新生建立学籍。
2.初中教育
(1)具有本市户籍,听障残疾证,教育部学籍系统正式学籍的我校和普通学校小学毕业聋生。
(2)随迁聋生升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天津市聋人学校学前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