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1. 适用范围:仅面向按照我校2020 年1 月7 日发布的《天津师范大学2020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考生。
2.学费标准:15000元/生.年
3. 考试形式:考生在4 月10 日—20 日期间,使用“小艺帮”app 考试平台完成个人考试视频录制和上传工作,学校组织专业教师对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评价打分,考试只进行一试。如遇特殊情况须对时间进行调整,我校将及时告知。
4. 考试内容
招生专业 (方向) | 考试内容 |
舞蹈学 (国际标准舞方向) | 考试(视频录制): 1.身体比例(10%)2.基本功展示(40%) 3.国标舞比赛套路展示(50%,标准舞、拉丁舞各一支) (视频总时长不超过 6 分钟) |
表演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 考试(视频录制): 1. 形体观察(40%,①形体测量②形象③形体) 2. 表演技巧(40%,①紧身服服装表演展示②时装服装表演展示) 3. 才艺展示(20%,自选舞蹈或韵律操等表演) (视频总时长 3 分钟左右) |
注意事项:考试内容详细要求及视频录制办法和要求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0 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和说明》 |
5. 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天津师范大学 2020 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一),于2020 年4 月20 日前发送至邮箱zsb@***.cn,未提交承诺书或承诺书内容信息不全者,考试成绩无效。
二、在津使用天津音乐学院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
1. 适用范围:仅面向按照我校2020 年1 月7 日发布的《天津师范大学2020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在我校报名系统中已完成报名交费的天津籍考生。
2. 须参加天津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请及时关注天津音乐学院有关工作安排,按该校要求完成我校指定专业(方向)考试。我校以天津音乐学院相关专业(方向)初试成绩作为终考试成绩。
3.招生专业、计划及天津音乐学院对应专业(招考方向)
招生专业 (方向) |
招生类型 | 天津音乐学院对应专业(招考方向) | 在津计划 (拟) | 学费 ( 单位 : 元 / 生 . 年) | |
系别 | 专业(招考方向) | ||||
表演 | 表演 | 戏剧影视系 | 表演 | 5 |
15000 |
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 | 美声 | 声乐系 | 音乐表演(美声) | 3 | |
民族声乐 | 民族声乐系 |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 | 2 |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美声 | 声乐系 | 音乐表演(美声) | 3 | |
民族声乐 | 民族声乐系 |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 | 1 |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声乐方向) | 美声 | 声乐系 | 音乐表演(美声) | 3 |
38000 |
民族声乐 | 民族声乐系 |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 | 1 | ||
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 | 钢琴 | 钢琴系 | 音乐表演(钢琴) | 3 |
15000 |
手风琴 | 手风琴键盘系 | 音乐表演(手风琴) | 1 | ||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 钢琴 | 钢琴系 | 音乐表演(钢琴) | 3 | |
手风琴 | 手风琴键盘系 | 音乐表演(手风琴) | 1 |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键盘方向) | 钢琴 | 钢琴系 | 音乐表演(钢琴) | 3 |
38000 |
手风琴 | 手风琴键盘系 | 音乐表演(手风琴) | 1 | ||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 小提琴 |
管弦系 | 音乐表演(小提琴) | 1 |
15000 |
中提琴 | 音乐表演(中提琴) | 1 | |||
大提琴 | 音乐表演(管弦大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音乐表演(管弦低音提琴) | 1 | |||
小号 | 音乐表演(小号) | 1 | |||
长号 | 音乐表演(长号) | 1 | |||
圆号 | 音乐表演(圆号) | 1 | |||
大号 | 音乐表演(大号) | 1 | |||
打击乐 |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 | 2 | |||
注意事项: 以上在津招生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终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
4. 报考注意事项
(1) 考生仅能选择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这两个专业考生均可填报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考生仅能选择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这两个专业考生均可填报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2) 考生须结合自身专业情况慎重报考,完成报名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三、录取规则
1. 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专业(方向)须与我校发放的专业(方向)考试合格证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 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3. 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的录取规则:考
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所在省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 表演、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在津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各招生专业(方向)下设招生类型分别下达的招生计划,分别按天津音乐学院各对应专业(招考方向)初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5.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校考专业考试成绩(部分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院对应专业(招考方向)初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6.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的具体时间和形式以我校公告为准。考生可于成绩查询期间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成绩查询期间与我办取得联系,逾期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五、合格生源确定
1. 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4 倍的原则确定合格生源。在津使用天津音乐学院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方向)依据天津音乐学院各对应专业(招考方向)初试成绩,按照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下设招生类型计划数4倍的原则确定合格生源。
2. 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方向)分省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方向)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方向)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该专业高考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方向)无合格生源的省市不编制计划。
2020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校级专业考试部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