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2020年3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只接受EMS方式)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
(1)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材料(职称证书、研究论文等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包括:从事的具体工作、工作年限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4)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提供的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经历证明原件。
2020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材料提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