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指导下组织招生复试工作。
(二)研究生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检查组,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四)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五人,设组长一人,一般应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复试小组设一名记录员,负责记录每个考生的复试情况。另设一名协调员,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硬件设备运行保障及复试前考生身份核查。
(五)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有关人员必须主动报告,并回避。
(六)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复试过程的组织和协调,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2020年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