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专业的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
施。
2.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办法、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选拔和录取工
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2-60600151。
3.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2020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表演专业本科监督与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