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方向)招生执行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
2.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参加河北省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的考生,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综合分计算办法,依据我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投档综合分择优录取。
4.如本专业属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范围,考生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录取。考生所在省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的,则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020年天津科技大学普通本科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