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培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指导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遴选考核小组成员、开展对考核小组成员的培训,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考核小组的考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系统测试等。
2020年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若干考核小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和考核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