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2.硕士毕业论文或前期成果主要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字;
3.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期间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如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本人是第一作者)发
表的EI检索或SCI检索或CCF会议论文,或具有省部级以上的科技奖证书或已公布的专利等。
4.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中英文计划各一份;学院将以研究生主管副院长任组长,成立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如发生考生提交材料有作假行为者,直接取消考核资格。
2020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