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考核合格的学生,各博士生导师根据当年招生指标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
(二)调剂原则。当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没有成绩合格的考生时,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从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考生中进行调剂。
(三)拟录取公示:考核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智能与计算学部官
网公示十个工作日。
2020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