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部将建立以院长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主组生领导小组、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各专业相关老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三级审核制度。
(二)为确保整个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进行,学部将成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事宜。小组由学部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和学部党委纪检委员。
(三)综合考核环节有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四)申诉渠道:考生如果对招考过程和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招生监督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申诉电话:022-27407657
申诉邮箱:cs_tju@***
纸质申诉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智能与计算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仅接收顺丰或EMS)。
2020年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