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的录取:学校对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其他省份的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学校专业录取规则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理科录取以数学(依次外语、语文)成绩、文科录取以语文(依次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录取范围的考生,对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随机调剂到未满计划的其他专业录取,对填写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答案来源于:2020年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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