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未通过初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依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
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
(二)录取类别
1.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2.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
(三)调剂原则
若学院博士招生名额按正常程序未招满时,上线考生在充分尊重原报考导师意见的前提下提出申请,经名额未满的调剂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被录取,否则将不予录取。
(三)咨询方式:022-83612122 郑老师、赵老师。
2020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院研究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