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015年9月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两篇,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界定参照天津大学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
2020年天津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