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招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2.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如对申诉结果不认可,可向学院纪委投诉。经上述流程后,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依然不满意,可向学校纪委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述和投诉的答复,投诉邮箱为: jcc@***.cn。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4 月29 日
2020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含学院复试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