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审核
对于按要求报名并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预计于2020年6月29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材料审核合格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同济大学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考核选拔
对于材料审核合格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填报志愿,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8月3-4日进行综合评价批次选拔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中通知。
校测主要以面试形式开展,将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如考生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
4.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折合: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150。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也相同时,再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4)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020年同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