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加复试阶段第一环节成绩加复试阶段第二环节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总成绩,以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招生宣传”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结果。
2020年同济大学人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及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