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同济大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同济大学强基监督保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