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元人民币/学年。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
〔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参加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住宿、教材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各项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录取考生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币,交纳港币时,按收取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2020年同济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