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通过初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单科分数线: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 分的考生,即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遵循报考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照所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录取。
4. 资源与环境专业博士学制为4 年。
5.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录取结果在建筑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 调剂原则:考虑到每个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在进入了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但所报导师招收名额已满的情况下,根据双方的意愿可调剂导师。我院不接受外学院考生调剂。如果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已录取名额情况,将在专业内,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2020年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