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照该专业学位领域,成立不少于5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的材料主要为: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
3、考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30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020年天津大学环境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