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程博士专业研究生资助体系和奖励体系参考学校的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具体见《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核方案
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具体见《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申请材料审核办法
学院按照该专业学位领域,成立不少于5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的材料主要为: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
3、考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30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采用客观打分与综合面试考核打分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环节:
客观业绩打分(满分100分,权重0.3),即对考生已有科研背景的考量得分,考核内容包括:考生近五年的科研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情况,授权专利情况,科研获奖情况等。)
综合面试环节得分,通过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面试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
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满分100分,权重0.2):PPT展示10-15分钟: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等已有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权重0.2):包括沟通表达能力,领袖才能,责任心,精神面貌等方面
专业基础及前沿知识(满分100分,权重0.3):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总体水平,知识的深度、广度,对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动态了解,创新能力与创新意识,更深层次科学研究的潜力等方面
3.分制:总分为100分
4.总成绩的计分办法:
总成绩=客观分×0.3+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0.2+综合素质面试×0.2+专业基础及前沿知识×0.3
六、录取办法
依据学校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按申请该专业的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每位导师的招生上限为3人,超出上限的拟录取考生需调剂导师志愿,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一)监督机制: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申诉机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22-27892622;申诉邮箱hjxy@***.cn。
八、其他事项
1.本年度我院将继续面向国家重点行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以项目制方式招收工程博士生,该类型的工程博士生的选拔办法,将参照该办法执行,招生计划单列。
2.其他说明见《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通讯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43楼B505,邮编300350。
联系电话:022-27892622
联系人:石丽梅、李慧攀
学院网址:http://www.***.cn/see/
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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