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方案实施办法:
(一)外国语考核办法
考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外国语考核通过。
1.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4.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外国语测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规定要求。
注:外国语考核成绩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后总成绩。其中1、
2、3条件中的成绩要求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
针对导师团博士招生、面向本校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两个类型的考生,学院在综合考核环节对其英语成绩进行统一认定给分,无须参
加e-Learning考核。
(二)综合考核办法
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
1.考核方式:考生通过做学术报告进行考查、专家提问、现场解答、笔试(开卷或闭卷)等形式,具体细则参照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2.考核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占20%、专业综合测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
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所有专家的分数取平均值。低于60分的考生,一概不予录取。
4.总成绩的计分办法:总成绩=0.2*专业基础测试成绩+0.2*专业综合测试成绩+0.6*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三)咨询电话:022-27893326 联系人:高老师、金老师五、录取办法
(一)所有考生按学科排队,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上报研究院、学校后确定终录取名单。
(二)调剂原则:原则上不予调剂。如按正常程序未招满时,需首先接受专业内调剂,其次接受校内调剂。
(三)拟录取名单将在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2020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