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机制:
博士生招生工作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综合考核环节有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考核结束后学院网站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凡对招生过程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收到书面材料后,将对申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对于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诉渠道:
1.申诉电话:022-27406272;
2. 申诉邮箱:baoguowang@***.cn;
3.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6号教学楼E区227办公室)王宝国收,邮编300072(仅接收顺丰或
EMS)。
2020年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未尽事宜参考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