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根据招生办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分两批进行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初审通过的考生(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请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合计230元,未成功支付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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