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
考生将申请材料添加封面和目录后,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将寄(送)达报考学院
(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一,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 EM 或顺丰),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2019年12月20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材料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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