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2.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与复试相关的各项工作。
3.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制定院(系)复试具体工作方案细则并组织实施。
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学校和院系指导下,按照学校制定的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每个复试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每个复试组配备外语口语测试教师,负责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部分测试。
每个复试组配备助理和技术人员,负责考生系统软件设备调试、录音录像、候场区考生审核等工作。
5.复试过程研究生院将派专人进行巡查监督,确保面试环节规范统一。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质询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6.校保卫处、后勤保证处、资产管理处负责我校复试期间疫情防控等方面相关工作,包括复试场地的消毒、复试工作人员体温检测、防疫物资的储备等。
2020年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