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
②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③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020年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