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3,在陕招生代码:8145。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铜川新区,与市委毗邻,与铜川书画公园隔路相望。这里距省会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仅半小时车程,随着西铜高铁的开通,已融入大西安半小时经济圈。
学院占地面积500余亩,各类在校学生7000多人。现设有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孙思邈医学院、学院、基础部、培训部、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教学单位。学院建成师范教育、机电、建工、医学四个专业群,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30个,五年制高职专业8个,目前面向四川、甘肃、河南、山西、青海、内蒙、宁夏等14省市招生。
学院坚持大力推进人才订单培养,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模式,保障学生有质量的就业。先后与10余家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与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实行校企合作育人,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材料、机电类就业率一直保持在100%。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8号
邮编:727031。
学院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处、培训部、学院,各二级学院和学院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文化课笔试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主要职责:研究决定综合评价招生重要事项,确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组织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报名考试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w.***/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919-3589363 3589018(兼传真)
学院监察室电话:0919-3194361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十条 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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