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复试
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和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
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见附件。承诺书须确保真实性和客观性,按指定在线平台要求上传(具体平台后续发布)。同时,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文件名格式:复试专业代码 + CNS+招生学院名称+考生姓名)。 拟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提供原件由招生学院将再次查验并留存原件。
(1)考生应保证网上报名及确认时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考前按时准确提交复试材料;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在线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4)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招生学院保持沟通。
(9)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10)如考生未进行设备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考生未严格按照学校和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考生在复试前、复试中和复试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本复试须知有关内容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发布通知告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
请各位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并预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yjsb.***.cn/info/1048/2759.htm
时间 |
内容 |
5 月10日前 |
公布复试分数线、一志愿复试名单和考生复试须知。 |
5 月15日前 |
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5 月15日前 |
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和面试材料,学院完成资格审核。按学院要求准备复试设备、环境和学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系统和“腾讯会议”系统。 |
5 月18日前 |
学院进行一志愿复试和录取。 |
5 月19日前 |
学校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含学院拟招计划缺额)。 |
5 月30日前 |
学院公布拟录取一志愿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发送体检报告电子版至学院指定邮箱,并用EMS快递向招生学院寄出原件。 |
5 月20日0点至21日12点 |
调剂系统时间段。以各学院具体时间为准。 |
5 月21日12点至22日 |
学院选拔生源,发送复试通知。 |
5 月24日至30日 |
学院进行调剂复试和录取。 |
6 月1日至6月12日 |
学院公布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发送体检报告电子版至学院指定邮箱, 并用EMS快递向招生学院寄出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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