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各招生学院工作小组(下设复试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复试的,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信息公开制度
我校将在学校相关网站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调剂工作办法、招生计划预计缺额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三)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期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察和巡视。各招生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察和巡视。
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
0512-68093182(研究生部)、yzb@mail.***.cn;
0512-69379060(纪检监察部门)、jcc@mail.***.cn。
各招生学院监督小组的咨询电话、电子信箱要在复试细则中公布。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邮编:215009。
2020年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