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2.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2020年深圳大学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低录取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