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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020年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6 07:19:00 解决时间:2019-11-1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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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通过学科考核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学科点推荐意见等。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通过学科考核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学科点推荐意见等。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cn(纪委)、szuyz@***.cn(研招办)。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cn(纪委)、szuyz@***.cn(研招办)。

1.招生单位将根据学科实际和报考情况,统筹确定“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招生录取比例;

2.根据《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修订)》(深大〔2017〕185号),我校2017年开始在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中增设了“博士点推免生名额”,面向有志于在本校硕博连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学科点当年共接收2人。现因这2人确认自愿放弃申请硕博连读,其名额将归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

3.2020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

4.待教育部正式下达2020年博士招生计划后,将适时启动第二轮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生;

5.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报考本专业下一轮的招生。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11-1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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