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考生务必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姓名、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等。若有误请将正确的信息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512-67507942。
2、公示期间,被举报有户籍、学籍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核实,取消高校专项资格;另学校将在录取、新生入学报到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考生录取或入学资格;对于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若经举报核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3、按《苏州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学校原则上根据各省(市、区)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后续关注本科招生网通知。
4、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若有疑问请联系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否则视为无效志愿,未在所在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不能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苏州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通过名单(按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号排序)
(包含报名号、姓名、性别、高考报名省份、学籍所在中学)
答案来源于:2020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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