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生须于7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初、复试全部答题纸、草纸原件,录音艺术专业复试工程文件及导出的标准WAV文件和全部考试视频(须存入U盘),使用顺丰快递邮寄至我院。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收件人电话:(仅做收取快递联系之用,不接受电话咨询)。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远程线上考试公告(作曲系)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远程线上考试作曲系考试原始材料邮寄说明类似问题答案